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情况越来越好,工业和民用房屋拔地而起。同时也有房屋设备随年限逐渐老化,也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以及维护不当,房屋问题愈发严重。这时候房屋鉴定也越来越重要,也需要大大提高。
作为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房屋安全鉴定需要按照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安全鉴定主要分为6道工序。
一、受理委托
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确定房屋安全鉴定的内容和范围。委托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
2、房屋原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
3、无竣工验收 备案资料房屋达到一定年限以后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示的检测报告
4、签订委托鉴定书
二、调查、清楚房屋历史和现状
1、调查、勘探
(1)资料调查,对房屋具有的资料进行登记
(2)现场调查,听取现场人员的意见,并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2、补充调查检测
对现场调查检测部分查漏补缺
3、现场专项检测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完成检测任务
(1)准备工作
包括人员、设备、资料的准备,成立检测小组,安排成员任务
(3)现场检测
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
三、检测验算
根据检测到的房屋结构构件的数据,按照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对房屋进行复核验算。结果和设计图一致时,方可验算
四、鉴定评级
对调查、查看、检测、验算资料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五、处理建议
1、观察使用
2、处理使用
3、停止使用
4、整体拆除
六、签发鉴定文书
1、《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鉴定人员编写并签字,审核人审签,并经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方可生效;
2、鉴定报告统一采用微机制作;
3、鉴定报告以栋为单位编写(即每一栋就写一份鉴定报告),一式四份(鉴 定单位及主管机关各一份,申请人或单位两份)。房屋损坏纠纷鉴定报告应报县房管局备案;
4、从申请鉴定之日到鉴定文书送达申请人,一般不超过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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